办公室负责管理有关投诉的来函、来电及来访接待工作。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投诉涉及的部门和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做好跟踪记录。
如调查或复验结果证实原检测结果有误,应立即更改报告。更改报告具体执行GGW/CX24-2021《检测报告控制程序》。
调查结果形成后,办公室应在一周内将投诉复议的结果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投诉方。
如投诉涉及不符合工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具体执行GGW/CX09-2021《纠正措施程序》。
对每年度的投诉处理工作,由办公室协助质量负责人作汇总、分析、报告,作为年度管理评审的输入。
有关投诉涉及的调查、处理记录,包括:来函信件、来电记录、来访记录、传真件、调查与分析记录、复验记录、回函以及需要时采取的纠正措施记录等,办公室均应妥善保存。
支持文件
《客户意见处理程序》
《纠正措施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程序》
《检测报告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