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装区与标摊区的范围
(一)划入特装区的展位包括:
1、保证性展位,包括品牌展位和名优新特展位;
2、分配性、招展性展位单一参展商2个以上位置相连、并自愿进行特装布展的展位;
划入特装区的展位必须全部实行特装布展,即:单一参展商2个以上位置相连的标准展位不采用标摊装搭的形式,而是申请预留空地,委托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布展施工单位进行的木结构装修布展或使用其他与广交会标摊装搭材料不同的制式材料进行的复杂装修布展。
(二)标摊区
除列入特装区外的其它展位布展模式为标摊区,全部展位一律不得安排特装布展,由大会统一进行标准展位搭建。
各 展区标摊均设指定的标准展具配置模式(配置图例见附件1-6.1、附件1-6.2、附件1-6.3)。在不改变标摊围板、楣板及主体框架的前提下,参展商 可申请对指定的展具配置模式进行改装(简称展具改装),即委托标摊搭建部门(外贸中心展会服务部)增减、更换、取消标摊内指定配置的展具,或拆除标摊间的 隔板。
二、布展单位
(一)特装布展施工单位
确定实行特装布展的参展企业必须选用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承建 单位具体实施。凡未获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广交会承接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广交会审图组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 单位报图。通过资质认证的布展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6.7。
承建两层展位的布展施工单位除具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具有从事大型展览特装施工3年以上的经验,并在广交会从事特装施工3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过去3年内在广交会无违规施工记录。
4、施工图纸(包括结构、节点等)必须由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出具。
5、有能力并承诺愿意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
(二)标摊装搭单位
广交会指定外贸中心展会服务部为标摊搭建单位。所有标摊的搭建及展具配置及相应的水电设备安装工作由外贸中心展会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负责,其布展行为同样受本规定约束。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电话
审图组组建时间:8月15日-10月30日
办公地点:流花路展馆:广交会1号门东侧交易大厦三楼
琶洲展馆:新港东地铁站A出入口旁内宾及进口展区证件办证点(对外办公时间10月9-30日)
邮寄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交易大厦三楼广交会审图组 (邮编:510014)
联系电话:
●流花路展馆:报图咨询 020-26081987
消防咨询 020-26081988
用电咨询 020-26081989
展位特装咨询 020-26082984(流花路展馆展位)
020-26081988(琶洲展馆展位)
展位改装咨询 020-26081990
传真:020-26081985,26081986
●琶洲展馆:020-89130402,89131811(10月9日-30日启用)
传真:020-89129481
四、展位特装、标摊展具改装申报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