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纠纷-茗杉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

产品编号:54667010 修改时间:2020-01-24 16:08
所属公司: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 更多产品
公司主营: 企业法律顾问
联系人: 杨律师
联系电话: 022-88274009
18222732005
在线咨询:
价格: 面议
发货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15号紫金花园2座14B
 
 
天津房产纠纷-茗杉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的详细介绍 相关文档: PDF DOC TXT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带您学习了解关于专利申请有什么误区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对一个人来说十公重要,国内的企业也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关于专利申请有什么误区,我们就来说一说。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咨询,致力于法律咨询,给您满意的服务体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

  一: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二:先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三: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咨询,致力于法律咨询,给您满意的服务体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

  误区四: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误区五: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咨询,致力于法律咨询,给您满意的服务体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天津经济纠纷服务,房产纠纷律师,致力于法律咨询,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  在让中,有时会出现阴阳合同现象,也称为黑白合同,是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外公开的阳合同或者白合同,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是在工商登记的那份合同,它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另一份是仅仅存在于当事人内部的阴合同或者黑合同,是实际执行的转让合同,它通常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什么在转让中会出现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又如何认定?


  在企业转让过程中,导致阴阳合同普遍出现的成因较多,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常见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降低交易成本;二是为了迫使公司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注意,在实践中为工商登记便利或为符合工商部门的格式要求而签署的两份不同的合同或简易版本,如其数量、价格等主要条款是完全一致的,不应认定为阴阳合同。

  以上就是环保行业并购逻辑的问题,你都了解了么?

  天津经济纠纷服务,致力于法律咨询,给您满意的服务体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在实际的法务工作中,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发现很多法务工作者自身工作界限存在一个模糊的认知。这也造成了某些情况下出现法务背黑锅的情况。其时如果一个法务工作者能够有合理的边界意识,很多因职责不清导致的冲突是可以避免的。

  合理的法务边界,应当符合以下几个特点。第1,它可指导法务人员的工作方向。法务的工作目标与企业的经营目标应当一致。企业的目标是获取利润,法务的工作目标就不能限于防范风险或者合规。第2,它可指出法务人员的工作重点。法务工作,是依赖于法务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工作。法律知识与技能是基础。完成对业务部门的支持,是重点。第3,它可引导业务部门反过来配合法务部门的工作。法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不是对抗关系,这是现在很多法务没有认识到的。他们认为法务是业务部门的对立,是替业务部门摆平难题,是帮助公司搞定纠纷。这些认识,对于法务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都是有害的。

  不同的企业内部,其法务工作的边界必然不大相同。但根据企业及法务部的实际情况,划分出相对合理的法务边界,还是有规可循的。这既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也是一个法务管理问题,属于两者的交叉。

  首先,对于法务工作的本质及法务部在企业价值链条上的位置要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认识。法务的本质,是管理层运用法律进行管理的体现。法务要认识到其本质,业务和其他部门对法务的本质,更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因为既然是来自于管理层的管理需要。那么,天津房产纠纷,业务和其他部门和法务部门,在根本上,就不存在部门冲突的基础。怎么会发生抢功劳或背黑锅的现象呢?如果发生,那很大程度上仅是个人私利导致,而非一种普遍性情况。

  法务工作在企业价值链条上是支持活动,是提醒法务部门不要擅自替代和越界。做好支持工作,理解业务和其他部门,理解商业需求,是法务建立内心边界之基础。业务和其他部门也应向法务强调商业目标的重要性,要求法务共同解决问题,而不仅是提示问题。

  其次,强调法务工作的法律专业性。如前一再强调,法律知识与技能是法务的立身之本,是法务价值之源头。在企业内部,除了法务部,没有其他人对业务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会更清晰。凡涉及对法律后果的判断,企业内部应当有相应机制和流程,将该判断权全部交给法务部,而不是因事而异,想听就听,不想听就不听。这体现为法务的签字权。没有法务的签字,很多商业事务是无法继续的。这避免了个别事务中发生的业务部门对是否需要法务参与非常纠结的情况。


  既然法务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工作。那么,就应当允许法务将一些自身不擅长的法律专业外包出去。哪些工作在什么情况下,由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来负责,这也是法务划分自身边界的一个标准。但外包事务的后果终责任,应当由法务来承担。这可避免推脱、寻租等不良现象。

  后,认识法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交叉性。法务活动,是企业内部价值链条的一个环节。法务的输入是前一项业务工作的输出。如基于采购的需要,采购部已根据公司采购计划,和销售商就价格、质量、交货、运输、质保、付款方式等进行了详细沟通。这些信息成为法务起草采购合同的输入。法务的输出是后一项业务工作的输入。如业务部门拿着法务起草或修改的合同,与交易对方进行洽谈,所得反馈再交与法务部审核确认。如此循环。法务活动是融合在业务活动之中的。因此,法务的边界划分是弹性的,是在某一项具体事务当中来体现其合理性的,而不是永远不变的。

  法务工作,与其他部门工作和专业工作一样,房产纠纷咨询,都是在企业整体业务运营或称价值链实现中发生的。其之间本不应有边界,但基于专业和层级管理的需要,划分出合理的边界,对于任何一个部门都是有好处的。合理边界只是一种工具,仍必须服务于企业的终目标。



天津房产纠纷-茗杉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由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提供。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www.mingshanlaw.com)为客户提供“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公司拥有“茗杉”等品牌。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天津 天津市 有较高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杨律师。

免责声明:"天津房产纠纷-茗杉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由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自行提供,真实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环球贸易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我公司其他产品
 
 
相关城市的商务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