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有关材料证明;
7.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报告;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新导则编制);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10.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制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11.按时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或者安全生产责任险;
12.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