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资产追缴的国际惯例,最近那桩中英比特币案确实让人深思。看着那些受害者七八年来在维权群里辗转反侧,我突然意识到跨境追赃从来不是简单的法律程序,更像是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博弈。说实话,英国警方扣押的那6.1万枚比特币现在价值超过50亿英镑,这笔巨额资产到底该怎么分,已经成了考验国际司法合作的试金石。
国际上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常被援引的就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个公约明确规定了”资产返还”原则,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充满变数。就像英国那个资产追回激励机制,执法机构追回资产后能分到一半,这简直是把破案变成了生意!难怪伦敦警察厅在这案子上这么卖力,七年时间穷追不舍,恐怕不只是出于职业操守。
跨国追赃的三大难题
第一个难题是证据链条。那些受害者当年投进去的人民币,经过场外交易、混币器处理,早就像水滴汇入大海般难以辨认。更不用说还有人是用”多特币”这种实物折算再投资的,这笔糊涂账连专业律师看着都头疼。
第二个难点在于法律冲突。中国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但在追赃时又得主张其财产属性,这种矛盾经常被外国法院拿来做文章。不过话说回来,民法典确实承认虚拟财产的权益,这倒给了我们追索的法律依据。
最棘手的还是利益分配。那个叫郑正歌的教师说得好,他们现在只求拿回本金,哪还敢指望比特币的升值收益?但英国方面似乎更关心怎么用这笔钱填补办案成本,甚至暗示要”流向伦敦市民”。
成功案例的启示
李华波案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中新没有司法协助条约,但新加坡法院还是把两千多万赃款全数返还。这说明什么?国际司法合作有时候更看重的是政治意愿和外交智慧。
现在英国法院把听证会推迟到2026年,表面上是需要时间熟悉证据,实际上恐怕是在权衡各方利益。毕竟按照他们的惯例,通常要和请求国对半分成,但这次情况特殊——这些钱分明是从中国老百姓口袋里骗走的血汗钱啊!
有专家说得在理,我们应该坚持”受害人优先”原则。只有在赔偿完所有受害者之后,剩下的部分才轮到谈分账。不过现实往往很骨感,那些复杂的混币技术和场外交易记录,让单个投资者很难证明某枚比特币就是用自己的钱买的。这就好像在一锅乱炖里非要找出自己放进去的那根青菜,难度可想而知。
说到底,资产追缴的国际惯例从来不是铁板一块。每个案件都在重新定义规则,就像这次比特币案,说不定会成为未来数字货币跨境追赃的判例先河。只是苦了那些等待了这么多年的受害者,他们的煎熬,恐怕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能够完全抚平的。
英国这操作真是把司法当生意做了 😒
比特币追回太难了,混币后根本分不清谁是谁的
七年了还在等?受害者真的耗不起啊…
支持受害人优先!血汗钱必须先还老百姓!
这案子要是能成先例,以后数字资产追赃就有盼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