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郑州安博】(图)-婚姻家事纠纷律师电话-婚姻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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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只要谈不拢就闹上法院,尤其是闹离婚的夫妻双方。

法院曾流传着一个说法,就是新法官来了先把他扔到民庭,让他去审离婚案子,锻炼人,以后再慢慢审别的案件就不怕了。因为婚姻家事纠纷案件看着简单,却麻烦,审好了不容易。

这块的业务就是繁琐,只要你认真,这就是个累人的活。这块的业务,离婚的案子多,离婚后财产纠纷基本是离婚案件的延续版,都差不多,然后就是继承案件,还有离婚和继承引发出的各种案中案.

律师在承办婚姻家事纠纷的案件时,如果找不到主线,很容易淹没在这些案件的琐碎和不堪中。所以,给想从事这一领域的年轻律师提前打个预防针,做好准备,要有穿越困难的勇气。

安博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诉讼、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务官客服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专业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但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中都为了财产问题而反目成仇,势必要把一分一毫分得清清楚楚。

现行《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从法律专业、企业类别、律师业务类型等各方面对团队成员进行精细的分工,以便为客户提供对口的、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解决诸多法律难题,比如婚姻家事纠纷,受到了人们的一致肯定。


我们都知道,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些都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使用,那么录音能不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呢?

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像,不能作为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拷贝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录像是否能够当做离婚的证据来使用,还需要看它的取得方式,如果录像是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法院是不会承认这个证据。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使用的有哪些要求跟规定等等,不想要只了解片面内容应该要咨询华律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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