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仪器。所有测量仪器均应符合相应标准,使用前必须校准。①测量噪声级时,使用精密和普通声级计,如需测量噪声频谱,需要声级计上佩带滤波器;②测量等效声级时,使用积分声级计;③测量脉冲噪声则使用脉冲声级计;④测量声强或分析噪声信号时使用声强计、实时分析仪等。(2)测量条件。①测量中要考虑背景噪声的影响。当所测噪声高出背景噪声不足10dB时,应按规定修正测量结果;当所测噪声高出背景不足3dB时,测量结果不能作为任何依据,只能作为参考。②当环境天气风速大于四级时,应停止室外测量。③测量时要避免高温、高湿、强磁场、地面和墙面反射等因素的影响。(3)读取法。①稳态噪声用慢挡读取指示值或等效声级。②周期性变化噪声用快挡读取zui大值并读取随时间变化的噪声值,也可以测量等效声级。③脉冲噪声读取其峰值和脉冲保持值或测量等效声级。④无规则变化噪声应测量若干时间段内的等效声级及每个时间段内的zui大值。
中国现行的国0家标准为《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两大标准。 [1] 其中,《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但不适于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 [2]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规定了营业性0文化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限限值和测量方法,适用于其产生噪声的管理、评价和控制。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a)一般户外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 高度处。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