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淯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申报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处理工程)及环保设备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型环保管家。
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技术组成。(建设单位负责牵头)。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
实际检查,监视和记录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调试,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的6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需要调试的,可以适当延长验收期限,但总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
验收主体及责任
(一)验收主体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二)验收责任
建设单位应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查验、监测、记载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委托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开展验收
为进一步熟悉国家环保法规、标准,更好的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议建设单位按照本指南的规定自己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真正做到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对于确实不具备技术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机构开展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
查验项目建设内容
对于建设项目的现场检查,生态环境部已经发布了9个行业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其中铁路、公路、火电3项属范围涉及较多的建设项目,其余煤炭、钢铁等6项。
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及流程、产品方案、原辅材料、平面布置、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批建一致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判断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2.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功能定位、规模、线路走向和形式、主要技术指标、环境敏感区、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批建一致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判断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