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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局网上登记系统正式开通运行,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系统高效简便,登记成功后一天就能到工商登记窗口领营业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两项功能。企业无需事先到登记窗口领取表格、准备章程等文字材料,通过本系统申报后,将自动生成上述文件,企业自行下载,补充好其他材料后,通过网上预约申报材料时间,到登记窗口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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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名称结构
一、行政区划:
1、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1、 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3、 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4、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
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
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
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4、 企业名称不 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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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核名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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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请核名或申请设立登记的企业,可点击菜单栏按照提示操作;已通过本系统报送申请的企业,也可通过菜单栏查看审核结果。该系统提供的登记申请录入事项与登记窗口发放的纸质申请表格完全一致,请按照系统提示,将空格填写完整。每页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页”,系统将自动保存相关内容。填写经营范围时,可点击“添加”进行选择,也可以在“输入其他经营范围”栏内直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