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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大陆对台开放措施水平较高 优于WTO承诺

发布日期:2013-06-26  浏览次数:11

   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陈星25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从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解读两岸经贸合作。她表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既要符合WTO的规则,也需要有两岸的特色。大陆开放的措施80多条都是在WTO基础上的进一步开放,水平是比较高的。
   陈星介绍说,按照WTO的规则,双方相互开放,应该是在各自对于WTO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开放,又需要有两岸特色,两岸特色是什么呢?两岸虽然都是WTO成员,但是两岸是一家人,两岸在签署服务贸易协议时,把正常化和自由化同步推进。

  陈星强调,现在这样一个开放水平,是两岸业务主管部门经过60多场业务部门对口沟通以后达成的共识,采取这样相互开放的措施,大陆方面认为不管是有没有超过WTO,但对于对方来讲都是各自市场进一步的开放,都有利于相互投资、交流和合作。大陆方面觉得,未来两岸服务业还能够进一步地相互开放,推动两岸服务业更好地发展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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