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环球贸易网 » 学院 » 外贸术语 » 正文

海关担保的办事程序

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次数:6

  第一步: 进出口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现场 海关 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规定的文件资料。
  填写《缴纳保证金申请书》/《保证函》一式两份,并随附如下书面 报关 单证 :
  (一) 报关 员证;
  (二)代理 报关 委托书;
  (三)预录入 报关单 (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 海关 ,由申报单位向 海关 申报的 报关单 );
  (四)发票、装箱单、合同、 提单 等随附单据;
  (五)加工贸易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六)对 外贸 易管理制度规定需向海关递交、凭以实施实际监管的各种许可证件。例如:进(出)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被动出口配额证、检验检疫入(出)境货物通知单、濒危物种 进出口 允许证、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文物出口许可证、音像制品进口管理许可证明等;
  (七)其它有特殊监管条件的有关 单证 以及海关要求出示的 单证 。
  第二步:现场海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的《缴纳保证金申请书》/《保证函》传送通关管理处。
  第三步:通关管理处对现场海关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后,对电子报关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将经审批的《缴纳保证金申请书》/《保证函》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第四步:现场海关根据通关管理处审批意见,打印有关单证,并按确定的金额收取保证金,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以保函方式担保的现场海关退一份《保证函》给报关人留存,凭以办理销案手续。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环球贸易网 产品 供应 公司 求购 展会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