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特BCD型防爆电动葫芦是在我厂生产CD1型基础上开发的又一新产品,领先于国内同类产品,具有结构新颖,操作方便,防爆性能可靠等优点,特别是控制部分采用隔爆型和增安型组合结构,按钮开关比同类产品减少3kg,减轻了手持者的劳动强度。BCD1型防爆电动葫芦系列产品是根据国家防爆标准GB3836《爆炸性环境制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规定设计制造。经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检验通过,达到IIBT4、DIIC4和dellBT4、dellCT4防爆等级。BCD1型防爆电动葫芦产品广泛应用于工厂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存在的危险场所1区、2区内。可固定安装或通过小车悬挂在工字钢轨上(行车梁)作直线和带导轮作曲线运行,起吊重物。起重吨位10t非0.5-标可达20t。
东特BCD型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主体可悬挂在工字梁轨道上作直线或曲线运行,或安装在固定支架上,作为起吊重物之用。BCD型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可以根据不同使用要求,同LXB型防爆单梁悬挂起重机或LB、LHB型防爆单、双梁桥式起重机配套使用。
BCD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广泛应用于港口、电力、钢铁、造船、石油化工、矿山、铁路、建筑、冶金化工、汽车制造、塑料机械、工业控制、公路、大件运输、管道辅助、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海上救助、海洋工程、机场建设、桥梁、航空、航天、场馆等重要行业以及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河北东特防爆型电动葫芦规格有:0.5t、1t、2t、3t、5t,支持非标订做。
东特防爆电动葫芦是我国新防爆标准设计制造的防爆起重设备,其防爆形式为“隔爆型”,该葫芦的外露防爆零部件采用特殊的无火花材料制成,防爆性能安全可靠。产品通过了机械工业部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防爆性能检测,并颁发防爆合格证。
东特防爆电动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防爆电动葫芦自重轻、体积小、起重能力大,当厂房内充有爆炸性混合物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是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利工具,是生产必备的机械设备。
东特防爆电动葫芦适用于I类防爆煤矿用非采掘工作面场所和适用于II类防爆具有ⅡA、ⅡB、ⅡC级,温度组别为T1-T4组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汽 与空气构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适合在室内使用;在室外使用时,需要加防护装置。
河北东特防爆电动葫芦润滑常识:
1、起升用减速器润滑方法是从自注油孔注入,润滑油应使用50#机械油;每半年一次润滑时间为佳。
2、运行用减速器 润滑方法从自注油孔注入,润滑油应使用50#机械油;每半年一次的润滑时间。
3、钢丝绳及卷筒 润滑方法为涂抹表面,润滑油采用钢丝绳油脂;每周一次的润滑时间。
4、吊钩滑轮轴承/车轮 润滑方法为挤入润滑油,润滑油名称为钙基润滑油;每半年一次的润滑时间。
5、起升以及运行电动机 润滑方法为涂抹,应使用钙钠基脂润滑油;每半年一次的间隔时间。
河北东特防爆电动葫芦结构特性:
1、防爆电动葫芦是由数个可以单独拆开的部件组成,使用、维护及检修非常便利,并能缩短检修周期。
2、其防爆电动机、防爆控制箱是单独的隔爆结构。控制按钮、限位开关、防爆起重量限制器均符合相应防爆要求。
3、零部件通用程度大,互换性强。
4、减速器采用标准模数圆柱齿轮,便于维修。
东特防爆型电动葫芦出厂检验:
1、每台东特防爆葫芦都做到了出厂检验、试验要求合格后(包括用户特殊要求检查试验项目)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
2、检查防爆葫芦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是否有“防爆合格证”。按防爆葫芦设计图样核查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号、级别和温度组别,并检查其安装的正确性。
3 、核查 6.3~6.5、9.1、9.2 的执行情况记录文件。
4、其余检查内容应按照 JB/T 5317 或 JB/T 9008.2 的检验项目检验。
东特防爆型电动葫芦防爆要点:
1、电动葫芦的电气部件包括:起升和运行电机,控制箱,控制按钮,限位器等均采用自成一体的隔爆型设备。
2、采用软缆式电源引入器。
3、电动葫芦正常工作时间各表面温度不超过110℃。
4、机械部件采取隔爆措施,为防止电动葫芦运行时摩擦,撞击产生高温火花,将有关部件作处理。
(1) 起升和运行减速器中注入适量的机械油。
(2) 卷筒、钢丝绳上涂润滑脂。
(3) 限位杆上的左右停止块和限位器的限位器接套用镀青铜或不锈钢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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