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
2、法律文件如送达授权委托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5、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6、境外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7、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8、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9、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委派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公司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11、国资部门出具的有关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的项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
12、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应提供代理协议,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14、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15、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册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石家庄,山西省,太原,辽宁,沈阳,吉林省,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江苏省,南京 ,浙江,杭州,安徽,合肥,福建,福州,江西.南昌,山东,济南,河南,郑州,湖北,武汉,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海南,海口 ,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陕西,西安,甘肃,兰州,青海,西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