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咨询-离婚房产-都嘉律师事务所(图)

产品编号:47307761 修改时间:2019-11-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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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据此,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具体为:

  (1)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就二手房买卖合同而言,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但是作为自然人的任何一方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其合同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出卖未成年人的房屋时,必须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2)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成立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外间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时,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3)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主要包括两屋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所指向的房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买卖的原因佥,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离婚房产咨询,不存在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法规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此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


无效的二手房购房合同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离婚房产律师,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凭借着成熟地段、完美配套和现房即住等优点,离婚房产过户费用,近几年来城区二手房涨声一片,而二手房偏高的价格、贷款的不易、手续的繁琐,往往又让购房者望而却步。但无论怎样,二手房购房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将成为主要的证据,所以购房者好在这之前向专业律师问清楚应如何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哪些二手房购房合同可能是无效的,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谨防因合同问题而引起利益受损。


开发商囤积土地要交违约金?

为进一步节约用地,防止开发商长期囤积土地,离婚房产,减少土地闲置,对开发商开发土地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即开发商囤积土地要交违约金,具体要交多少呢?下面就给大家看一下。

  为防止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补充协议规定,属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得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为保证用地者及时开发利用土地,防止开发商长期大量囤积土地,补充协议约定了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受让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为及时开发利用土地,防止闲置浪费土地,补充协议约定,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1/3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即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开发商囤积土地要交违约金?的问题,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为了保证土地的合法利用对开发商开发土地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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