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离婚房产-都嘉律师事务所(图)

产品编号:47300918 修改时间:2019-11-1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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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组织可以转让宅基地吗

  由于现在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由于外出打工现象加剧,不仅遗老遗少现象严重,还出现了很多闲置的宅基地,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擅自将宅基地出卖了,这种现象合法吗,下面我们就请都嘉房地产律师网的律师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即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夫妻离婚房产,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理由是《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转让宅基地吗?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集体经济组织是不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是可以的,如果您对宅基地的问题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个环节,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领域的步,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呢?下面就让我们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批准权则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是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作为该政府的具体代表;另一方则是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确定的土地使用者。关于受让方的范围,《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未作限制性规定,这就是说,国内任何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都可成为土地所有权的受让方,国外的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一般也都可成为受让方。只有上海、夭津、杭州等地的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的地方性法规,离婚房产,规定凡与我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或没有设立商务代办处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成为受让人。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在规定的年限内可以开发、利用、经营土地,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开发商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呢?

就目前土地开发利用的现状来看,很多土地都被开发商占用,开发商为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不惜用尽一切手段,这就出现了一起起官商勾结事件,离婚房产律师,开发商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呢?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

  根据我国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开发商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其从事商品房开发根本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来说,取得的方式无非是两种,其一是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二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才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是建立在出让的基础之上的),简单说前者是无偿用地,后者是有偿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的用地,都必须是有偿用地,离婚房产咨询,即其必须是来源于政府出让的土地。非经依法征用并依法出让,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用于商品房的开发。为了明确开发商的用地是否是出让土地,买方应重点审查下列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缴纳地价款的有关凭证。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开发商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呢?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合格的开发商应该具备很多手续,在核实开发商是否具有资质,就可以看他的手续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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