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条第429章节,所有在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每年
的财务报表需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以便公司各股东了解公司财政状况。
• 税务要求
• 税务局亦会要求公司于递交利得税报税表BIR51时,附上已审核之财务报表,
以便进行评税程序。
• 监察运作
• 有限公司的投资人是股东,而管理者则是董事。股东考虑到自身利益,必然
想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公司不能无限制地披露内部运作的重要和敏感财
务数据,或让股东有权去审查公司的明细账目,因此公司需要一个独立的第
三方专业人仕对公司的账目进行审核,确保向股东呈报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可
靠和没有重大误述的,使股东可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在保密公司数据和
监察董事表现中间建立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