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和人身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分别具有以下特点:
(1)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汽车保险为主,而汽车保险业务的兼业代理机构则以车商为主。
(2)人身险兼业代理机构主要集中在银行、邮政机构,其业务以专门针对这些机构的特点所设计的分红型寿险产品为主。
根据《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需经过中国保监会核准后,才能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中国保监会对经核准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颁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保险公司只能与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单位建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关系,委托其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此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还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展业禁止行为、兼业代理合同、代收保费的专户管理、手续费结算、业务台账和业务档案、定期接受培训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转让的保险兼业公司:
1.成立日期:满十年
2.注册资金:50万
3.实缴资金:50万
4.股权架构:自然人股东
5.经营范围: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类、信用保证保险类、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等等。
保险兼业公司转让 北京保险兼业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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