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给予一定的奖励:
(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
(2)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者;
(3)能事先举报或制止危害公司权益的人或事而使公司免、减损失者;
(4)工作勤劳、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工作并成绩优秀者。
2、奖励种类:
(1)加薪或职务提升;
(2)奖金(给予一定数额奖金)。
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给予一定的处罚:
(1)泄露公司商务机密或谎报事实者;
(2)有失职或失察事情者;
(3)浪费、损害公物者;
(4)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者;
(5)工作时间打游戏、偷闲、大声喧闹或擅离职守者;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4、处罚种类:
(1)罚款(处罚一定数额的罚金);
(2)警告(被警告三次者视为免职);
(3)免职(免职后永不录用)。
五、签约
1、员工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可与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
2、凡与公司签约的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一切福利待遇。
六、离职
1、申请离职人员须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报告,并详细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2、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移交和公物移交手续。由公司指定接替人员接收。移交工作应在部门主管监督下进行。
3、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由部门确认,再由人事部通知财务部进行薪金结算(领取工资日期应为公司发放工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