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进口第四步:进口产品在海关、商检CIQ、外汇管理局等手续办齐正规上架销售。
保健品进口报关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
1.保健食品进口申请表
2.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3.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4.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5.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6.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7.标签及说明书
8.有关文献资料。
同时,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书。 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已获卫生部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转入境内生产的在产品原料若以动植物为原料、其物品种和产地、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卫生部备案后可继续沿用原卫生部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组织生产。但产品说明书、标签中关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标注必须做相应修改。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提供申请注册的进口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四、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六、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七、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八、功效成份/标志性成份、含量及其检验方法。
九、生产工艺简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
十、产品质量标准及其起草说明,包括原料、辅料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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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咨询人:范先生(联系方式见首页)